今年4月,交易沪深北三大交易所同步发布修订后的新规下周交易规则,A股交易新规将于7月6日(下周一)起正式实施。正式此次改革聚焦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扩围、施行风险警示股票交易调整、交易基金收盘机制优化及创业板制度完善等多个核心维度。新规下周
一、正式 盘后固定价格交易机制全面扩围
新规显著扩大了盘后固定价格交易的施行适用范围,由原有的交易科创板、创业板股票扩展至全部A股股票及沪深ETF。新规下周
- 交易时间: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正式
- 核心原则:撮合原则、施行行情及数据披露安排保持不变。交易
- 申报时段差异:
- 沪市:A股和ETF申报时间为 9:30-11:30、新规下周13:00-15:30。正式
- 深市及北交所:A股、ETF及北交所A股申报时间为 9:15-11:30、13:00-15:30。
市场影响:这一调整延长了投资者的有效成交窗口,不仅满足了机构调仓与资产配置需求,更通过提供多元化的交易渠道,有助于平抑波动,提升市场整体稳定性。
二、 主板风险警示股票(ST/*ST)涨跌幅调整
沪深交易所明确,主板ST、*ST股票的涨跌幅限制比例由 5% 调整为 10%,实现与主板其他股票涨跌幅限制的一致性。
改革初衷:针对近年来部分风险警示股票易出现连续涨跌停的现象,此次并轨旨在消除机制差异,提升定价效率,从而抑制过度投机与炒作行为。
三、 基金收盘交易机制优化
上交所对基金收盘阶段的交易方式进行了关键调整:由连续竞价改为收盘集合竞价,并以此形成收盘价。
- 原机制痛点:连续竞价下,尾盘价格易受大额订单冲击,导致价格失真。
- 新机制优势:通过集合竞价形成收盘价,能有效抑制尾盘操纵行为,显著提升收盘价格的稳定性与市场代表性。
四、 创业板交易机制进一步完善
深交所从流动性支持与大宗交易效率两方面对创业板制度进行了升级:
- 引入做市商制度:
- 针对创业板部分中小市值股票流动性不足、价格波动大的特点,引入做市商提供持续双边报价。
- 效果:减少价格非理性波动,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
- 协议大宗交易确认方式调整:
- 成交确认时间由“盘后统一确认”调整为“盘中实时确认”,与科创板规则保持一致。
- 效果:解决了此前“盘中申报、盘后确认”模式下的时间间隔问题,大幅降低交易不确定性,提升大宗交易执行效率。
- 北交所大宗交易价格范围调整:
- 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的大宗交易价格范围,由“前收盘价”调整为“当日竞价交易实时成交均价”。
监管表态与投资者建议
沪深北交易所均表示,将根据市场运行情况,持续研究优化交易制度,加强交易监管,完善市场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业内观点:此次规则优化是资本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的重要一环。随着交易机制的完善,市场流动性、价格发现功能及投资者体验有望得到显著提升。
投资者提示:面对交易制度的变化,投资者需密切关注规则调整带来的操作细节变化,结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理性参与市场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