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纪平
近日,女清男投安徽滁州程女士向荔枝新闻披露一起引发舆论关注的吧被案件:3月12日晚,程女士与友人在滁州某清吧消费时,放伟遭遇陌生男子劝酒。事实随后,需查该男子叫来同伴韩某,女清男投在搭讪纠缠过程中,吧被韩某伺机向程女士杯中投放西地那非(俗称“伟哥”)。放伟
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经审查后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事实决定不予立案,需查并促成双方签署治安调解协议,女清男投涉事男子赔偿程女士13000元。吧被然而,放伟程女士经律师咨询后认为,事实韩某的需查下药行为可能涉嫌犯罪,遂撤销调解协议并全额退还赔偿金,目前正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据6月29日荔枝新闻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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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在酒吧被陌生男子投放“伟哥”,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引发了公众的高度质疑。结合公开报道细节,本案存在三个关键事实需要进一步查清:
一、韩某是否存在强制猥亵行为?
据程女士描述,韩某在纠缠过程中有“摸腿”、“搂腰”等肢体接触动作,而她已明确推开。若上述情形属实,且程女士进行了有效反抗,则韩某的行为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甚至《刑法》,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警方对此类肢体接触的性质认定,是判断案件走向的重要依据。
二、杯中投放物是否确为西地那非?
公开信息显示,西地那非主要作用于男性,对女性通常不产生迷幻或致幻效果,但可能带来健康风险。警方是否对该物质进行了权威的司法鉴定?仅凭包装说明无法确证投放物的具体成分及性质。查明投放物的真实属性,是评估其行为危害性的基础。
三、下药过程是“偷偷投放”还是“当面玩笑”?
韩某辩称,放药时程女士知情且曾尝了一口,暗示这是一种玩笑行为。但程女士指出,监控视频显示,韩某是趁其上厕所之际,将袋装药物投入杯中。这两种情境在法律性质上截然不同:前者可能涉及民事纠纷或轻微违规,后者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中的“投放危险物质”或“强制猥亵”等情节。
韩某是否涉嫌犯罪,需综合上述情节进行判定。滁州市公安局琅琊分局此前以“没有犯罪事实”为由不予立案,并推动治安调解。那么,在做出该决定前,警方是否对上述疑问进行了详尽调查?不予立案的具体法律依据何在?
对此,相关部门有必要积极回应公众关切,澄清事实真相,以维护司法公正与社会信任。
(来源:极目新闻)
责任编辑: 李梦洁 UN9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