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炒股甬金股份(603995.SH)发布公告披露,实控公司于6月30日收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曹佩凤送达的被判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书内容,炒股曹佩凤因犯内幕交易、实控泄露内幕信息罪,被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炒股缓刑四年,实控并处罚金100万元。被判同时,炒股其已退出的实控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92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被判

人物背景与过往处罚记录
资料显示,炒股曹佩凤出生于1963年6月,实控中国国籍,被判持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拥有大专学历。其职业生涯曾历任宁波市北仑通用机械总厂会计、宁波海协总经理及执行董事、甬金有限监事及董事等职务。
此次刑事判决并非曹佩凤首次因违规受罚。回顾过往监管记录:
- 去年7月:曹佩凤因涉嫌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被金华市公安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 去年1月:曹佩凤因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行为,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甬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曹佩凤予以公开谴责的决定》。
经监管部门查明,曹佩凤作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时任董事,控制并操作账户组在6个月内进行频繁的买卖操作(买入又卖出、卖出又买入),构成短线交易。该行为涉及股份数量及金额较大,且伴随内幕交易行为,情节严重。
基于上述违规事实,浙江证监局此前决定责令曹佩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54.92万元,并处以584.58万元罚款。
公司回应:经营未受影响
针对此次刑事判决,甬金股份在公告中明确表示:
- 职务状态:截至目前,曹佩凤未担任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 权利行使:上述判决不影响其作为实际控制人的股东权利行使,亦不影响公司管理层的依法规范运作。
- 经营影响:判决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及财务状况造成负面影响。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秩序正常,各项业务发展稳定。
业务概况与市场表现
甬金股份主营业务涵盖冷轧不锈钢板卷、不锈钢水管、钛合金材料,以及新能源电池外壳专用材料、金属层状复合材料等领域。
财务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公司业绩保持增长态势:
* 营业收入:98.49亿元,同比增长4.91%;
* 归母净利润:1.26亿元,同比增长20.47%。
截至7月1日收盘,甬金股份股价报23.43元/股,年内累计上涨33.11%,总市值约为85.19亿元。
